唐朝永徽律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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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One]、贞观律和永徽律的历史意义
〖One〗、贞观律和永徽律历史意义:《贞观律》和《永徽律疏》的制订和颁行,是中国法律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Two〗、它们确立了中国古代刑法的规范,并且影响遍及亚洲各国,乃至在世界法律体系中也占有重要的地位,成为独树一帜的法系。
〖Three〗、鉴于《武德律》已不能适应当时形势的需要,唐太宗李世民刚一即位,便命令长孙无忌和房玄龄等人在《武德律》的基础上修订新的法典,经前后10年的时间,于贞观十一年完成,颁行天下,称为《贞观律》,全篇共十二篇,500条。
〖Four〗、《贞观律》对《武德律》的改动包括:
〖Five〗、第一,废除斩趾酷刑,增设加役流;
〖Six〗、第二,大大减少了旧律中重刑条款的数量;
〖Seven〗、第三,缩小了族刑、连坐的范围;
〖Eight〗、第四,确立了五刑、十恶、八议、请、减、赎、当、免及化外人有犯、类推、死刑复奏等基本原则和制度。
〖Nine〗、武德元年(公元618年),李渊废除了隋炀帝的《大业律》,命裴寂、刘文静等人依照隋文帝的《开皇律》,修订了一部新律令,并于武德七年(公元624)正式颁行,是为《武德律》。
〖Ten〗、《武德律》虽然对《开皇律》有所损益,但基本上一仍其旧,没有太大发展。所以李世民即位后,立即着手对《武德律》进行完善。
1〖One〗、他采纳了魏征“专尚仁义,慎刑恤典”的建议,依据儒家的仁政思想,进一步加强“德主刑辅”的立法原则,于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命长孙无忌、房玄龄等人重新修订法律,积十年之功,成一代之典,于贞观十一年(公元637年)正式颁行了一部严密而完备的法典——《贞观律》。
[Two]、永徽律疏颁布时间
永徽律疏于唐高宗永徽四年(653年)颁布。高宗李治诏命长孙无忌、李勣等人在武德律与贞观律的基础上编纂。
[Three]、律疏名词解释
《唐律疏议》原名《律疏》,又名《唐律》、《永徽律疏》,是东亚最早的成文法之一。《唐律疏议》是唐朝刑律及其疏注的合编,亦为中国现存最古、最完整的封建刑事法典,共三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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