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采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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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One]、诗经采邑
1.中书采邑初管城,笛材饱霜摇绿云。
出自宋代方岳《郑总干致芦管笔》
2.新分采邑陕西偏,上奏仍屯塞下田。
出自清代彭始奋《寄陇西观察赵韫退先生》
3.忆昔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室。
出自唐代诗人杜甫的《忆昔二首》
[Two]、中国古代各朝考核制度
〖One〗、夏、商、周时代:“世卿世禄制”,盛行于夏、商、周时代。原始社会末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的禅让制破坏后,出现了“大人世及以为礼”的世袭制。世袭制的特点是王权与族权统一。它通过家族血缘关系来确定政府各级官员的任命,依血缘亲疏定等级尊卑和官爵高下。
担任官员的大小贵族必须经国学教育,学习相关礼仪知识方可上任。即“三代以上出于学”。凡定爵位与官职者都世代享有采邑和封地。历史发展的角度看,它是历史的进步,其根源在于生产力的发展。
〖Two〗、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九品中正制,注重门第出身。
中正官的设置,既保留了汉代乡闾评议的传统,又改变了汉末名士请议左右乡议和地方大族操纵选举的局面,把品评与选官的权力收归中央。这对杜绝朋党,破除门阀起了一定的作用。
特别在实行初期,对加强曹魏政权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起初,这一制度是致力于解决朝廷选官和乡里清议的统一问题,是对汉代选官传统的延续,也是对曹操用人政策的继承。
〖Three〗、科举制:隋炀帝以后至清末(清末新政)(唐朝时期是科举制的鼎盛时期)。
历史沿革: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法选拔官员;隋炀帝时,始建进士科,科举制形成;
唐朝继承和完善科举制度:贞观年间,增加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武则天时,增加科举取士的人数,首创武举和殿试;开元年间,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科举考试地位,后成定制。
北宋的科举制比唐朝有了进一步发展:考试分为乡试、省试、殿试三级,严格科举考试程序,举人经礼部考试后须经殿试才算合格,录取权由皇帝直接掌握,殿试成为定制;
考试科目逐渐减少,进士科成为最主要科目;实行糊名制,采取“弥封”“誊录”即将试卷上的姓名、籍贯密封,防止考官舞弊;录取名额比唐朝大大增加。明朝沿袭了前代科举取士制度。
[Three]、古代郡县制怎么划分
〖One〗、郡县制是我国古代的一种国家组成形式。
〖Two〗、西周时期,国家实行分封制,除天子直接统治区域外,其他地方被划分为许多小诸侯国,小诸侯国内则以同样方式再次划分成小的采邑。诸侯国对于天子有一定的义务,但总体上是一个独立王国,天子无权过多干预。御史大夫的采邑对诸侯国也是也是这种关系。
〖Three〗、春秋战国时期,以楚,秦为代表的许多国家开始设立军衔制度。秦代统一全国后,在全国范围内实行郡县制,将全国分为36郡,郡下设县。郡守和郡守令都直接由中央政府任免,其职位不得世袭。这样,便建立起了一种干壮枝弱的中央集权制,在开疆扩土过程中不断设立新的郡县。
〖Four〗、至东汉顺帝,已有105郡,2000多个县。汉代一县面积大约为百里,一郡则下辖20县左右。需要指出的是,郡县制并非一定是仅仅有郡,县两级地方政权,而是强调其中央集权的性质。
〖Five〗、实际上,历代的郡县制往往都并非仅有郡县两级地方政府。比如汉代时便在郡之上设立州,全国总共分13个州,州长官称刺史,后改为州牧;隋朝地方政府设为州,县两级;唐朝则为道,州,县三级;宋代为路,州,县,三级;元代则设立行政制度;明清基本继承元代行省制度,并稍做改变之后形成了省,府,县三级行政制。这些结构形式虽然并不是严格的郡,县两级制,但考虑其中央集权性质,仍可说是郡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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