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唐朝税赋制度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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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唐朝税赋制度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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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租庸调制是谁开创的
  2. 唐朝前期实行租庸调,为什么又改为两税法有什么特点
  3. 唐朝后期土地制度

[One]、租庸调制是谁开创的

〖One〗、租庸调制是中国唐朝前期实行的赋役制度,由北魏孝文帝开创,经隋朝改革后正式确立,唐高祖武德年间进一步完善。

〖Two〗、租庸调制的主要内容为:每丁每年向国家交纳粟二石,称做租;交纳绢二丈、绵三两或布二丈五尺、麻三斤,称做调;服徭役二十天,闰年加二天,称做庸。租庸调制的实行,保障了国家财政收入,为唐朝的繁荣强盛奠定了重要基础。

[Two]、唐朝前期实行租庸调,为什么又改为两税法有什么特点

原因:由于租庸调制是以均田制为前提的赋役制度,因此,唐中期以来,随着均田制的破坏,租庸调制已无法继续推行,于是,造成政府财政大大减少。为了保障政府的财源,统治者不得不采取适应当时形势的新赋税制度。特点:两税法的特点是按土地、财产的多少收税,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役制度;

[Three]、唐朝后期土地制度

〖One〗、唐朝后期,对土地赋税制度进行了改革,由租庸调制改为两税法。

〖Two〗、两税法,是公元780年唐德宗时代宰相杨炎所创之税法。由征收谷物、布匹等实物为主的租庸调法,改为征收金钱为主,一年两次征税,每户按资产交纳户税,按田亩交纳地税,一年分夏、秋两季交纳,取消一切杂税,。建中元年年末,就有了1300多万的两税收益,比“两税法”以前唐王朝的全部财赋收入还要多出百万,唐王朝的全部财赋收入达到了3000余万贯。两税法的作用在于:使唐朝保证了国家的财政税收;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役制度,扩大了税源,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也相对减轻了农民的负担。这是我国封建社会士地、赋税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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