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地方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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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地方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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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宋代的地方制度
  2. 古代地方的分级管理原则
  3. 科举考试的分级及其特点

[One]、宋代的地方制度

〖One〗、宋代行政区划实行州和县两级制。

〖Two〗、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它继承了唐代的羁縻制度,也可以说是一定程度的民族自治。同时,在地方一级建立道路。这条道路是中央直属的一级监督区,高于县,州,军队和监狱。到道(997)的三年中,它分为15条道路(更名为道道路),然后分为18条道路,然后又分为23条道路。

〖Three〗、在宋代,与宋朝并存的辽,金,西夏,大理等少数民族的地方政治制度受到中原文化的影响,或者他们模仿唐朝,或研究宋代,同时保留了原有的原始文化。系统。例如,地府和军市县的三级行政区。道隶属于行政机构,也是宋朝所模仿的。首都负责政府,特使的处置和转运特使。在金朝初期,吴靖路是辽朝的仿制。进入中原后,分为宋朝,由宋朝统治。

[Two]、古代地方的分级管理原则

〖One〗、行政区划,是行政区域划分的简称,是国家为了进行分级管理而实行的区域划分。

〖Two〗、公元前221年,秦国最后灭吴国,秦朝建立之后,秦始皇采纳丞相李斯的建议,取消分封制,推行郡县制,废诸侯,立郡县,郡下分设若干县。这项郡县两级的地方行政制度,一直为后代所承袭。

〖Three〗、西汉时期,汉高祖刘邦鉴于秦朝朝廷孤立无援、二世而亡的下场,分封了一批诸侯王,但同时又沿袭了郡县制,使西汉前期的行政区划出现了一种郡县制与分封制并立的局面,史称“郡国并行制”。

〖Four〗、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年),为了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除京师附近七郡外,把全国分为十三个州的监察区域。每区由朝廷派遣刺史一人,专门负责巡察该区境内的吏政,检举不法的郡国官吏和强宗豪右,其管区称为刺史部。到了汉宣帝时期,又于西域乌垒城设西域都护府,将西域正式纳入中国版图。

〖Five〗、东汉时期,汉光武帝基本沿用西汉的郡国并行制为实体、州刺史部为监察的行政区划,分全国为十三个州刺史部。

〖Six〗、东汉末年,地方多事,汉灵帝中平五年(公元189年),朝廷选重臣出任刺史,称州牧,掌管一州军民。州从监察区变为行政区,至此,中国地方行政由原本的郡县两级制度变为州郡县三级制。

〖Seven〗、两晋和南北朝时期,沿袭了东汉的行政区划,实行州郡县三级区划。

〖Eight〗、隋朝行政区划有两次重大变化。隋文帝基本统一天下后,鉴于从东汉末年开始的州郡县三级制已经混乱不堪,废除天下郡置,改为州县二级制,以州直接统县,隋炀帝继位后,将所有的州改为郡,实行郡县二级制。

〖Nine〗、唐朝的行政区划制度是中国行政区划沿革史中的一个大变革时期。唐太宗创立了“道”,唐玄宗把“府”引进行政区划中来,唐睿宗又把节度使变成正式建制;使唐代的行政区划基本上成为三级制,前期主要是道-府、州一县,后期是节度使-府、州-县。

〖Ten〗、宋朝行政区划,实行州、县二级制,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继承了唐朝的羁縻制度,也可以算是一定程度上的民族自治。同时在地方设置路,路是直辖于中央并高于府、州、军、监的一级监察区。唐朝监察机构道的划分是以山河地理为主要原则的,宋朝路的划分则是在唐朝的基础上兼顾了经济和人文的差异性,从而更加科学。

1〖One〗、元朝开始,中国又出现了一种新的行政区划制度,其比较高一级的行政区划单位为行省(简称为省),因此称为行省制时期,该时期从13世纪后期至20世纪初,历经元、明、清三代。元代中叶,将全国分为中书省直辖区、宣政院辖地,以及10个行中书省。省下有路、州(府)、县,路归省管。中书省的直辖地区,又称都省、腹里,包括今北京、天津、山西、河北、山东以及河南和内蒙的部分地区。宣政院辖地主要是原吐蕃势力范围,宣政院辖地的建立,标志着从元朝开始西藏正式成为隶属于中央的一个行政区。

1〖Two〗、明朝初期曾沿袭元朝的行省制,后改行省为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司以下,改元朝的路为府,形成了一个省府州县四级制与省州县三级制并存的大体格局。羁縻性质的都司中,最有名的有统辖黑龙江、松花江流域和库页岛的奴儿干都司,在政教合一的青藏地区设置有乌斯藏、朵甘二都司,另有置于今甘肃、青海交界地区的哈密、曲先等卫。军事区划有卫、所两制。此外,明还设置了介于省和府、县之间的道。道分为分守道和分巡道两种。

1〖Three〗、清朝幅员辽阔,清朝在1761年统一中原后,划前朝的两京十三布政使司为十八个行省,省下设道、府(州)、县;1820年达到领土极盛,在东北、外蒙、新疆则设立五个将军辖区,实行因俗而治;又设立驻藏大臣、西宁办事大臣等负责管辖辽阔的藏区。在云贵地区则推行土司制度。

1〖Four〗、明代的道,在清代也保留下来。道员的统辖区域是介于省与府之间。清初的道并不是行政区,乾隆以后有的道下直接领县,实际上已成为省、府之间的一级区划。

1〖Five〗、在一些民族杂居之处及战略要地,设置了新型政区「厅」,分为省直辖的直隶厅和府辖的散厅。少数直隶厅下辖县。

1〖Six〗、在边远辖区和省,除了在部分农业区设置府、州、县外,在内蒙古、外蒙古、新疆、青海以及东北地区,建立盟、旗行政区划单位。

[Three]、科举考试的分级及其特点

〖One〗、科举制度,又称科举,是中国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基本制度。它渊源于汉朝,创始于隋朝,确立于唐朝,完备于宋朝,兴盛于明、清两朝,废除于清朝末年,持续了1300多年。

〖Two〗、科举制度的选官标准就是根据科举的最终结果进行官职的再分配。一般来说,前三鼎甲是直接进翰林院,从翰林院小官做起,而其最终目的就是入阁为相。而其余二甲三甲,多是入驻一方,从地方官做起,当然也有部分进入六部从小官做起。科举制的选官标准是根据实际考核情况而定的。

〖Three〗、隋唐五代时期,科举考试分为乡试(解试)、省试两级。北宋太祖赵匡胤在位期间,开始创立殿试制度,科举考试变成为乡试(解试)、省试、殿试三级考试。元、明、清时期,改称为乡试、会试、殿试。唐宋时期,称取得解送京师参加省试资格的考试为“解试”,这相当于后世的乡试一级的科举考试。隋唐五代时期,“解试”一般每年举行一次;北宋中期以后,“解试”改为“每三年一开科场”。考试一般在各州府举行。元、明、清时期改为“乡试”。

〖Four〗、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乡试第一名为解元,会试第一名为会元,殿试第一名为状元,有连中三元即乡试、会试、殿试的说法。因此科举考试的等级可以分为三个,第一级乡试,第二级会试,第三级殿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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