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中央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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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中央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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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宋代设置的治官之官是什么意思
  2. 5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和作用
  3. 宋代四个路级机构

[One]、宋代设置的治官之官是什么意思

〖One〗、治官之官是说监司职能的双重属性,既负有地方行政管理职能,又有监察地方吏治的职能,既是治民之官,又是治官之官。

〖Two〗、赵匡胤和他的后继者在大宋国土上创造性的建立了一套远较前朝历代更加严密的地方监察和行政制度,即监司制度。这套制度的确立使宋朝彻底摆脱了藩镇割据的隐患,也达到了严密控制地方的目的,消除了地方上的不稳定因素,巩固了宋朝的统治,是具有积极的历史意义的,也对后世王朝行政和监察制度的建立影响深远。但是制度本身存在的事权不[One]、运转不灵、效率低下、互相牵制而又互相推诿的弊端也不容忽视。

[Two]、5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和作用

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对解决中唐、五代以来藩镇跋扈的局面,对维护国家统一,起了重要的作用,在客观上也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下面给大家分享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

1.宋太祖赵匡胤以“杯酒释兵权”的方法解除了节度使将对军队的控制。

2.设立中央禁军,将各地精兵收归京城禁军管辖。

3.设置枢密院,实行“更戍法”。

4.为了加强中央集权,防止将领夺权。宋太祖削去了都点检这个重要的禁军职位。

1.北宋在各路设转运使,规定地方赋税留一小部分作为地方开支,其余由转运使全部运送中央,这就消除了地方割据的物质基础。

2.为了扭转节度使控制地方司法的局面,规定地方司法人员改由中央派文官担任,死刑需报请中央复审核准。

1.宰相不再由三省长官担任,而是另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

2.增设参知政事为副相,通称执政,与宰相合称“宰执”。

中央集权制度是一种国家政权的制度,以国家职权统一于中央政府,削弱地方政府力量为标志的政治制度。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在统一六国以后就着手建立和健全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以巩固其对全国的统治,此后,这种政治体制在中国延续了2000多年。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由专制主义与中央集权组成的制度,但要注意专制主义与中央集权二者之间的联系。其根本目的为维护统治者的统治。

专制主义体现的是君臣关系;而中央集权处理的是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君主专制必然实行中央集权,但中央集权不一定要实行君主专制。在封建社会一般实行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君主专制必然被淘汰,而中央将继续存在。当前中国实行中央集权的行政管理体制,但不是君主专制体制。

[Three]、宋代四个路级机构

宋朝比较高级行政区划路制的最大特点,就是设转运使司、提点刑狱司、提举长平司、安抚司四个机构。前三个机构合称;监司、安抚司又称;帅司。四司之间互不统属且互相监督,都直接对皇帝负责。

1.转运使司负责将地方财赋转运到中央。

3提举常平司管理常平仓和榷茶榷盐等:等。

4安抚使司为路级高级军政长官,掌一路兵民之事职权最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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