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海外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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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One]、请详细说明一下隋朝的税收制度
〖One〗、隋朝和唐朝初都颁布均田令及租调法。如唐高祖武德七年(624)颁布的新均田令,规定丁男(21岁)和18岁以上的中男,各授田100亩,其中20亩为永业田(永不归还),80亩为口分田。同时颁布《租庸调法》,规定受田丁男应缴纳的田租、调赋和应服的徭役。实现“有田则有租,有户则有调,有身则有庸”。这一赋税制度,对唐王朝的兴盛及农业生产的发展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唐中期安史之乱(755~763)以后,由于户口流亡,土地兼并,均田制遭到破坏,租庸调制失去了存在的基础,遂改行两税,实行“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这是中国田赋税制史上一项重要的改革,使中国古代长期实行的人头税向土地财产税转变。并将各种租税加以合并,分夏秋两季征收,简化了征收手续。
〖Two〗、这一时期对食盐、酒、茶有时课税,有时免税,有时专卖。唐朝刘晏改革盐制,实行专卖与征税兼用的办法。武宗会昌六年(846)还实行课酒曲,以严密酒榷。唐代后期除恢复征收矿税、关市之税外,还开征以房屋为征课对象的间架税和对交易所得与公私支付钱物征税的除陌钱。隋代管理中央财政税收的机关为支部,唐代为户部。唐代还于刑部下设比部,负责对全国财政收入的审核与监督。隋唐在地方州县设仓曹司户参军掌管公廨、度量、仓库、租赋征收事项。县以下设乡,乡以下设里,里正负责查校户口,办理赋税征收,是最基层的征税人员。唐代后期,将地方所征收的赋税划分为三部分,一部分归地方留用,一部分根据中央命令解交诸道节度使,其余部分直接解交京师,这即是唐代的“上供、送使、留州“制度。
[Two]、唐朝时期的对外政策是什么
〖One〗、唐朝时期的对外政策可以概括为“开放政策”和“和平外交”。
〖Two〗、一方面,唐朝时期积极推行海上丝绸之路和陆上丝绸之路,与中亚、西亚、南亚、东南亚等地进行广泛的贸易往来。唐朝还向邻国派遣使节,与日本、高句丽、新罗、波斯等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维护了友好的邻国关系。
〖Three〗、另一方面,唐朝时期在对外征战方面也表现出强烈的侵略性。唐朝先后进行了多次对吐蕃、吐谷浑、回纥、突厥、西域等地的军事征服和控制,扩大了领土和影响力。
〖Four〗、总的来说,唐朝时期的对外政策表现出了既有开放包容又有强力征服的特点。
[Three]、唐朝经济发展的表现
农业方面:1.水利事业发达。2.耕作技术和栽培方法的进步。3.新植物品种的出现。4.生产工具的改进曲辕犁和筒车。
制手工业方面:1.丝织业发达。2.陶瓷业发达。
商业方面:商业繁荣,大都市有长安、洛阳、广州、扬州。长安既是当时各民族交往的中心,又是一座世界性的大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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