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立法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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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立法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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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北宋实行更戍法的意义
  2. 科举制的诞生及其完善
  3. 宋朝立法原则

[One]、北宋实行更戍法的意义

〖One〗、为了进一步削弱三衙将领对禁军的掌控力与影响,赵匡胤创造性的制定了更戌法,更戌法实际上是一种军队换防制度。

〖Two〗、这很可能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部队换防制度,虽然部队换防在宋之前必定有,但是否形成过制度则很难说。

〖Three〗、据说更戌法是赵普的建议,是“兵权三分”的配套制度,但披上了部队换防的外衣,客观上起到了“使兵旅往来于道路,习勤苦,均劳役,兵旅不至于骄惰”的作用。

〖Four〗、宋初,为了震慑地方节度使,扩大禁军(中央军)势在必行,等到禁军的规模越来越大(约20万人)的时候,赵匡胤又担心禁军将领谋反,他接受赵普的建议,将一半的禁军留下来驻守京师,另一半派到军事要地、边防重镇。留守部队由三衙管理,而出戌的部队由皇帝临时指定的将领统领,等于将禁军分为了两个部分,内军和外军,而内军和外军又不是恒定的,两者约三年掉换驻防地,内军变外军,外军变内军。这就一方面起到了制衡的作用,内外禁军都不敢轻举妄动;另外,出戌到地方的禁军对地方节度使也能起到制约作用。

〖Five〗、出戍军冠以驻泊、屯驻、就粮等名目。通常出戍京东、京西、河北、河东、陕西、江南、淮南、两浙、荆湖、川峡、广东等地戍军,以三年为期轮换。出戍边远条件恶劣地区的军兵,以半年为期轮换。这样做的目的是避免出戌军和地方势力勾结在一起,或者出戌部队以出戌地为根据地对抗中央。

〖Six〗、从更戌法的设定来看,赵匡胤已经意识到制度建设的重要作用,通过制度而不是靠武将们的忠诚度来预防兵变,这是宋吸取了唐到五代十国的教训,实现由乱向治的关键。

〖Seven〗、值得注意的是,宋在更戌法的制度设计上显得精细并且相当有技巧,既注重与相关制度的配合衔接,也兼顾多个立法目的之间的实现。这其实很难得,因为中国古代在制度设计上的一向秉持“宜粗不宜细”原则,其思想渊源是儒家的中庸之道,说白了就是和稀泥,给制度执行留有弹性和空间,于是在执行制度的时候就有时候看心情,有时候看关系,有时候看制度,有时候看春秋大义。

〖Eight〗、在中国古代史中,宋这个朝代的确是一个奇葩的朝代,有一些特别,比如他它重视“法治”而不是“人治”,比如说实行募兵制而不是征兵制,比如说它注重发展经济,不歧视商人。

〖Nine〗、而宋制度设计的起点就是更戌法,它更为重要的意义在于,赵匡胤也许是通过它敏锐的认识到了与其寄希望与人的自觉,还不如通过制度安排来规避风险建立秩序,从此更为重视制度建设。从某种程度上说,更戌法算得上“第一个螃蟹”,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Two]、科举制的诞生及其完善

〖One〗、发展与变化:唐朝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时期,在唐代,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常科每年举行,制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武则天"策问贡人于洛成殿"标志着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科.

〖Two〗、宋朝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宋太祖正式确立殿试制度,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分为三级:州府试,礼部试和殿试.同时,宋代科举制度各项立法基本完备.

〖Three〗、明朝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种,考取的分别为“举人”“贡士”与“进士”.同时,在考试内容与形式上采用“八股文”,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组成.

〖Four〗、三,废除: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光绪三十一年,迫于兴学校废科举的舆论压力,清政府宣布废止科举.

[Three]、宋朝立法原则

(3)将官员的官衔和实际职务分离;

(4)严禁宦官、外戚、后宫干涉朝政;

(5)实行审判分离,防止司法专权;同时,在中央实行“审刑院”,加强皇帝对司法的控制。

(6)在科举制度上禁止恩师门生关系。

大力倡导儒学,在儒家思想的基础上综合吸收道教和佛教的思想,形成了后来的理学。理学的产生,标志着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即强调立法要简要,对待臣民要有哀怜之心。

具体措施:(1)轻刑薄赋,宽简待民。

好了,关于宋朝立法的进步和宋朝立法原则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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